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常态化招才引智公告

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常态化招才引智公告


贵州能源集团是省管大(一)型国有全资公司,是省委、省政府于20232月对原盘江煤电集团和原乌江能源集团进行战略性重组成立的大型能源企业。集团旗下拥有盘江股份、水矿控股、乌江能投、能源电投等11家二级企业,其中大(二)型企业3家,上市公司2家。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人才强企战略,践行落实富矿精开,精准服务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高效支撑集团“煤电气化一体发展,支撑业务高效协同”产业布局,特面向社会开展常态化招才引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黔能英才”计划。聚焦集团煤电气化四大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重点引进煤炭开采、火力发电、新能源(光伏风电抽蓄储能)、天然气开发利用、煤焦化、智能化及装备制造主业板块重点领域具备国家级、省级科技人才引进项目入选条件或相同层次条件的高层次科技人才

引进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或作为第一权利人获得发明专利

2.具有相关专业领域企业、科研院所研发工作经历,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已出站)。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黔能匠才”计划。聚焦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重点引进一批煤炭开采、火力发电、新能源(光伏风电抽蓄储能)、天然气开发利用、煤焦化、智能化及装备制造主业板块重点领域具备国家级、省级技能人才引进项目入选条件或相同层次条件的层次技能人才

引进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全国行业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省级技术能手,或获得省级劳动模范、省级五一劳动奖章的高技能人才,或享受省政府及以上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或更高级别荣誉、技能赛事奖项

2.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在相关工种、职业具有丰富实操经验的急需紧缺技能人才

(三)“黔能菁才”计划。聚焦打造年轻化、专业化人才梯队,重点围绕集团主导产业,从行业重点高校重点专业定向优选一批一线紧缺急需专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强化基层历练、一线培养,储备一批集团发展需要的战略性基础性高素质人才队伍

引进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

1.煤炭开采、火力发电、新能源(光伏风电抽蓄储能)、天然气开发利用、煤焦化、智能化及装备制造主业板块重点领域,行业重点高校相关专业毕业,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报名当年应届毕业(含择业期内)。

3.有志于投身能源事业,服从组织安排,甘于奉献,志愿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4.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或获得过院系级以上表彰等荣誉的优秀毕业生优先。

(四)“黔能智才”计划。坚持不求所有、但为所用,在不改变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人才飞地、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退休返聘等方式,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及专家人才团队。柔性引进人才条件具体参照黔能英才黔能匠才计划的条件标准。

二、政策待遇

(一)薪酬待遇

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标准根据人才层次、岗位职责、业绩贡献等因素确定。对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

(二)其他政策待遇

1.引进的人才符合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工程中相应条件的,由集团统一申报,入选对象按规定享受支持政策。

2.引进的人才符合《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中相应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在住房、落户、医疗、社保、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享受优待政策。

3.引进的人才符合《贵州省重点产业人才蓄水池管理办法》中相应条件的,由集团统一申报,入池后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4.引进的人才符合《贵州省优才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中相应条件的,由集团用人单位统一申办“省级优才卡”“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

5.引进的人才经申报认定后,按照贵州省《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实施方案》《高技能人才项目实施方案》《柔性人才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激励政策进行激励。

6.引进人才符合集团人才相关政策制度标准的,可享受职级认定、安家费补等待遇。

7.以上所有待遇为要约邀请,实际待遇以最终签订合同(协议)、集团相关制度的所载内容为准。

三、引进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3.符合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有吸毒史的。

  7.在国家各级各类招考或企业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简历收集

1.报名时间:常态化引进,不受报名时间限制。

2.报名渠道:简历及相关材料投递至邮箱gznyrcfzzx@163.com

应聘者一经提交报名,视同已知悉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在报名过程中提交任何个人信息的行为均被视为本人自愿且同意提供该个人信息,并授权贵州能源集团基于人才引进目的处理该信息。

(二)资格审核

定期收集简历按照公告四项引才计划条件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岗位需求进行资格审核,根据需要通知应聘人员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及劳动用工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信息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条件的,终止引才程序或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

(三)面试

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择期组织网络或现场面试面试时间、方式及有关事项根据工作安排具体通知。部分岗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开展比选考试环节。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具有相应资质的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

1.面试、考察、体检等合格者,由集团党委或用人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是否引进。对确定为拟引进的人员,在发布公告的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拟引进人员存在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发现拟引进人员可能存在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入职办理

公示期满后未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黔能智才”计划柔性引才程序“一事一议”。

 

咨询电话:0851-8820677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贵州能源集团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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