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28日至8月28日,集团党委第二巡察组对物业管理分公司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10日,集团党委第二巡察组向物业管理分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贵州能源集团党发〔2023〕11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遵照执行《中共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明确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台账,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按照《中共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把“第一议题”学习摆在首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化、不断取得实效。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0月31日,公司党委再次组织学习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切实提高各级管理干部对于及时开展“第一议题”学习的重要性认识,并认真抓好制度执行。2023年7月份以来,召开党委会13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3次,学习内容20项,做到“第一议题”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二是修订《中共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底,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第一议题”学习4次,学习内容4篇。
问题二:关于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处置水泵等设备固定资产事项,未经党委前置研究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中共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物业管理分公司盘江至诚实业公司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对于需要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规定前置研究的事项,及时提交公司党委会议研究。二是对供应科、财务科两个责任部门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切实提高工作责任心。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12月11日组织开展一期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中共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要求需要公司党委会议前置研究的事项,必须及时提交公司党委会议前置研究,有效提高公司治理能力水平。二是于2024年4月5日对供应科、财务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在工作中必须加强业务学习和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问题三: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未按要求及时开展“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公司已编制“十四五”规划(意见稿)进行修订完善后印发。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2023年12月4日制定印发《物业管理分公司 盘江至诚实业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公司发〔2023〕51号),切实增强公司经营创新力、竞争力、影响力、控制力和防风险能力,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
问题四:关于执行制度不严,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盘江股份公司外委项目成本列支管理办法》规范审批流程,加大审核力度,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对计划工程科全体职工进行集中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切实加强责任意识和规范业务流程。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11月10日组织开展一期业务培训,重点围绕《盘江股份公司外委项目成本列支管理办法》开展培训,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审批流程,确保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公司党委书记于2023年11月5日组织召开会议,对计划工程科在工作中存在的业务不规范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要求计划工程科认真吸取教训,严格加强管理,不断规范业务流程。
问题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中共物业管理分公司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好公司意识形态会议和意识形态工作会。二是对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和意识形态工作会召开情况开展自查,如发现未及时召开的现象立即组织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和意识形态工作会。三是2023年下半年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和意识形态工作会于12月15日之前召开。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12月7日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共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中共物业管理分公司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持续抓好贯彻落实。二是针对2023年召开的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和意识形态工作会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召开不及时的情况。三是公司党委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024年3月6日召开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
问题六:关于审核把关不严,重复报销餐费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物业管理分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分公司商务招待管理办法》等制度抓好落实,对各类报销严格审核把关。二是针对经办人重复报销问题,由财务科下发通知将重复报销费用全部,并对其本人开展提醒谈话。三是对2020年以来报销凭证进行核查,对出现类似“双报销”情况的,要求报销人员进行返款。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下发工作提示,要求相关部门加强费用报销的审核,严格落实报销管理要求,截至目前,未再次发生重复报销餐费情况。二是2023年11月28日业务经办人将该笔重复报销费用100元退回公司账户。公司党委于2023年12月5日对业务经办人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对2020年以来报销凭证进行了全面核查,严格按照《物业管理分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分公司商务招待管理办法》等制度抓好落实。
问题七: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业务接待不规范,陪餐人数超标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物业管理分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分公司商务招待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标准和审核把关的能力,严格抓好制度执行。二是针对陪餐超人数接待问题,要求业务经办人退回超人数接待费用。三是加强管理,严格审核把关陪餐人数,规范业务接待,举一反三,对2020年以来业务接待费进行自查和整改。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0月25日组织开展一期业务培训,重点学习《物业管理分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分公司商务招待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党政办公室、财务科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规范业务接待流程,严格对业务接待做好审核把关工作,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二是2023年11月30日共计整改2项,业务经办人已将超人数陪餐费用共计320元退回公司账户。三是财务科、党政办联合对2020年以来业务接待费进行再次自查,查出类似陪餐人数超标情况共计4项,截至2023年11月30日,超人数陪餐接待费用4项共计281元已全部退还公司财务账户。四是公司党委于2024年4月5日,公司党委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问题八:关于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超预算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预算管理,根据项目需求,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项目及时实施,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二是修订完善《物业管理分公司工程管理办法》,切实规范工程项目监管程序。三是对责任部门开展集中提醒谈话,切实增强工程预算管控意识,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1月10日围绕项目建设组织开展一期学习培训,确保项目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二是2023年12月14日修订完善《物业管理分公司工程管理办法》(公司发〔2023〕64号),切实规范工程项目监管程序。三是2023年11月5日召开会议,对责任部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预见性不够,工作不严谨和责任意识不强等行为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4月5日,公司党委对责任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四是组织相关部门对2020年以来工程项目建设开展自查,严格落实《物业管理分公司工程管理办法》。
问题九:关于纪委“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纪委工作职责,推动工作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积极推动“三转”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纪委监督体制建设,聚焦重点领域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围绕干部作风、选人用人、工资奖金分配、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班中餐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开展监督。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0月20日组织召开会议,要求纪委全体干部职工切实转变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纪委的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开展监督工作,不再参与公司具体业务工作。二是自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公司纪委未再直接参与业务工作,工作重点主要放在主体责任部门履行职责及公司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上,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纪委工作真正做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问题十:关于担当作为有差距,房地产“去化”力度不够,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房地产“去化”谋划,组织实施市场调查,制定营销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营销措施和手段,积极做好房地产“去化”工作。二是利用户外广告栏、多媒体多渠道开展资产租赁宣传,进一步加大闲置商铺的盘活及出租工作,增加公司经营收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整改成效:整改中,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0月31日盘江房地产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剩余资产去化整改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利用户外广告栏、多媒体多渠道开展资产租赁宣传,进一步加大闲置商铺的盘活及出租工作;2023年销售收入56.06万元,其中:干沟桥销售商铺1个42.6万元,销售车位2个14.06万元。完成租赁收入389万元,其中新增租赁面积2305平方米,增加租赁收入23.91万元。三是2024年2月23日,公司党委积极与盘江房地产洽谈沟通“房产去化”整改工作,2024年2月26日盘江房地产公司向公司党委转发《盘江房地产关于剩余资产去化整改情况报告》。该报告明确了2024年剩余资产去化整改目标,细化了具体做法。
问题十一: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存在大量商铺住宅等固定资产未销售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与盘州市政府及相关单位进行对接,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加快实业公司商铺住宅的产权证办理,促进资产销售。二是利用户外广告栏、多媒体多渠道开展资产租赁宣传,进一步加大闲置商铺的盘活及出租工作,增加公司经营收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整改成效:整改中,长期坚持。一是公司不动产办证专班积极与盘州市政府及相关单位进行对接2次,因盘江至诚实业公司福泽家园小区属于棚改房划拨用地,权属为盘州市住建局,目前盘州市无此类土地收取土地出让金相关政策,暂时不能办理商铺产权证。二是利用户外广告栏、多媒体多渠道开展资产租赁宣传,进一步加大闲置商铺的盘活及出租工作,2023年福泽家园商铺已出租商铺35间,出租面积24459.8平方米,年收入租金400.46万元。未出租的商铺2间2520平方米,正在积极招租和盘活中。三是盘江房地产公司结合实际于2023年10月31日制定《关于剩余资产去化整改方案》,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问题十二: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选人用人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非党员不从事党务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制度的执行。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公司党委于2021年12月对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人员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未继续从事党务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非党员不从事党务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制度的执行。
问题十三: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选拔材料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及上级选人用人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标准和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2023年10月底组织开展选人用人专项督查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选拔任用主管级管理人员业务指引》规定,对照检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规范完善选拔工作。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0月31日围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二是严格贯彻落实《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选拔任用主管级管理人员业务指引》规定,2023年10月份开展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培养、干部档案管理等专项检查和自查工作。三是公司党委于2024年2月21日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和批评教育,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标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四是公司纪委于2024年4月5日对业务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十四:关于党管人才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贵州能源集团、盘江股份党委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物业管理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措施。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下发《物业管理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公司发〔2023〕49号),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措施。二是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评选工作,2023年12月28日召开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表彰会,对评选出的3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表彰。
问题十五: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发展党员工作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针对罗某某党员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其所在党支部立即进行整改。三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日常监督考核管理,严格标准,常态地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1月17日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培训班,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开展培训。二是已完成罗某某党员档案中父母及配偶政审证明、转为预备党员表决票、转为正式党员公示结果说明等材料的整改,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集团党委发展党员材料审查清单,做好发展党员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三是谭某、刘某某、何某某三名同志的入党申请书已经所在党支部书记进行签字完善。四是公司党委于2024年2月8日下发《物业管理分公司2月份党建工作任务提示》,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中共预备党员转正、接收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材料进行自查梳理。五是公司党委于2024年2月28日对各党支部开展发展党员专项监督检查,并整理下发了监督检查整改意见。3月28日至3月31日一季度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各党支部均已完成闭环整改。
问题十六:关于党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共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党费使用程序。
二是针对党费未建会计专账,未对党费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的问题,要求从11月起建立党费会计专账,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党费专户的管理,做好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议档案管理。三是严格落实《物业管理分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对规则内需要会议研究的事项,及时提交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策。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公司党委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开展培训,重点学习《中共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二是2023年11月已建立党费会计专账,落实好党费会计核算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三是公司党委于2024年2月21日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经办人进行集体约谈和批评教育,要求提高工作标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四是严格落实《物业管理分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对需要会议研究的事项,及时提交公司党委会进行研究决策。
问题十七:关于对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贵州盘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下属贵州福泽家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存在差异”问题,全面梳理2021年及2022年贵州盘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下属贵州福泽家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记录,查找出现差额的原因,立即进行整改。二是按照审计相关制度,常态化开展审计工作,严把审计过程管理,提升审计质量。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全面梳理2021年及2022年贵州盘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下属贵州福泽家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记录,查找出现差额的原因。经查,2018年9月银30凭证,福泽家悦物业其他应付款(电视入网费挂账385元)盘江房开公司未挂账,2017年9月安龙盘江房开其他应付款(水电费)17294.70元福泽家悦物业未挂账,调整以上两笔业务后,盘江房开其他应收款5495665.52元,福泽家悦其他应付款5502851.58元,差异7186.06元;五险一金梳理情况:2017—2018年企业保险挂账存在差异,2017年盘江房地产公司本部及两个子公司一个分公司均有人员在册,人员变动较频繁,导致盘江房开与福泽家悦物业保险部分往来挂账存在差异。因往来差异时间较长,凭证附件资料不全,导致查找差异存在很大困难。经公司党委初步研究,并与相关事务所初审沟通,决定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二是根据审计机构建议,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盘江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对福泽家悦经过调整账后多挂账的金额做营业外收入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8-3701292;电子邮箱19377621@qq.com。
编辑:田 娅 核稿:刘佳跃 审核:张道林